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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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邓伟勇)

    9月28日至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光跃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胡波、余群明、刘剑飞、王建勇、欧阳瑞丰、李余粮,秘书长蔡周良出席会议。市领导王卫安、唐文发、罗绍昀、易湘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新林列席相关议题。

    会议审议了《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二次审议稿)》《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履职评议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会议强调,要加强总结提升,强化结果运用,推动“两官”队伍素质、业务管理、司法质效的整体提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21年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会议强调,要立足过紧日子理念,注重财政风险管控,强化政府债务监督,持续完善“四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把这项工作抓下去、抓出成效,真正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书面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株潭一体化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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