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推动低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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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成姣兰

    通讯员/龙楚洁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21〕11号)

    《关于做好2022年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工信投资〔2022〕240号)

    【政策干货】

    为提高全省工业企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切实促进工业绿色发展,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采取奖励方式,对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给予奖励。

    奖励范围及条件: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等绿色制造试点示范。

    奖励标准:对工信部当年认定的工业绿色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在下一年度一次性安排奖励资金。

    【案例】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于2021年5月开展国家绿色创建自行评价,同年7月份开展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项目于2021年底通过审核,该公司获评国家第六批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工厂。

    通过绿色工厂创建项目,该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环境效益,被省生态环境厅确认为环保奖励项目,将在下一年度一次性安排奖励资金。

    政策详情可咨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处,电话:2868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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