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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伍靖雯) 8月22日的立法听证会上,与会代表主要围绕城市照明的设施设置、管理维护等进行探讨,记者也就此进行采访。
道路“黑灯瞎火”如何是好?
目前,一些未移交的城市道路存在有路无灯,或者照明质量不高等问题,给居民顺畅出行造成不便。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办法》在建设规范、维护方面都提出了要求,除了要求新建、改建城市道路项目的功能照明装灯率应达到100%,还设立“同步制度”——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和同步使用。
对此,有与会代表认为,可以在立法过程中进一步细化条款、强化罚则,倒逼部分道路的照明问题“有人管”。
就此,来自果园社区的居民代表谢玄砂通过切身感受认为,“微亮化”项目给老旧小区带来切切实实的改变,且由于该项目被纳入市灯饰管理处直管范围,运维效果得到保证,但目前我市仍有一些老旧小区的照明问题需要解决,希望“微亮化”能进一步延伸覆盖,或者在立法中对这类问题进行规范。
哪该亮哪该暗,划定了框架
去年底,《株洲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0—2035年)》正式出台,首次引入“暗夜保护区”理念。《办法》也对城市哪里该亮、哪里该暗下去划定框架。比如,对功能照明区范围进行明确,强调城市道路、隧道、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停车场、游步道等区域,应设置功能照明设施。
此外,《办法》要求,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应符合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符合照明亮度、功率密度值等光污染控制要求。
“城市照明的开关时间可以更个性化,因地制宜满足不同居民的照明需求。”就此,有与会代表认为,比如“微亮化”项目在居民区和商业区的开关时间、照度等要求肯定是不一样的,可以在立法上有更加明确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