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廖明 通讯员/杨桦) 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正在进行。8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第三批“利剑”行动执法查处的4起典型违法案例,环境违法事实涉及超总量排污、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以及粉尘收集处理不到位等。
【典型案例一】
非法倾倒危险废物
华生科技被罚20万元
相关责任人被行拘
5月17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董家塅南方摩托厂房附近排水沟渠水呈乳白色,废水直接排入枫溪港。
芦淞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排查,发现湖南华生科技制造有限公司外界雨水排放沟内有大量乳白色液体。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公司对雨水沟内的乳化液进行围堰收集,共收集乳化液与水的混合液体约45公斤。随后以该公司涉嫌“倾倒危险废物”进行立案调查。
6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随后被行政拘留。
【典型案例二】
超总量排放大气污染物
福源东园被罚11万元
支付生态赔偿10万元
4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荷塘分局执法人员对株洲市福源东园建材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2021年外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为11.57吨和12.7吨,均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荷塘分局当即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在立案调查过程中,该公司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积极配合调查处理,递交了整改报告,立即限制了生产,并同意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1万元,并对周边环境进行生态修复。
该公司积极缴纳罚款,购买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并按鉴定标准于今年5月15日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0万元,对徐家塘村一污染鱼塘异地代修复。
【典型案例三】
粉尘收集处理不到位
华诚电瓷被罚5.96万元
7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执法人员在深入开展“利剑”行动中,发现位于阳三石街道办事处的醴陵市华诚电瓷有限公司,虽然有一套粉尘收集处理设施,但成型车间修坯工区设有多处通风口,未连接粉尘收集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未完全收集,部分粉尘通过排风扇经通风口无组织排放,车间外屋墙面、地面均可见明显粉尘。醴陵分局当即对其立案调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醴陵分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96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四】
未集中收集处理生产粉尘
卓帝竹木被罚2万元
3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执法人员在茶陵县卓帝竹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对木质原材料进行打磨过程中,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茶陵分局当即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于3月4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5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实施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