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不能 “中看不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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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平

    高温天气,火灾事故易发。预防火灾,千万不能松“弦”,必须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燃”。

    在居民小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综合写字楼、交通场站、建筑工地等处,人们不难发现,灭火器、消火栓、烟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一应俱全。然而,在过去的一些检查中发现,其中有些消防设施“中看不中用”。例如,存在灭火器失效,消火栓箱内缺少水枪、水带破损或装有杂物,烟雾报警器失效,以及消防门上锁、消防通道被占用等现象。还有一些消防设施的巡查记录空缺、不及时,或巡查流于形式,甚至弄虚作假填写消防器材检查卡。个别“城中村”曾出现配备的消防水带通水后漏成筛子的现象。

    针对这些现象,必须加强消防巡查,方能筑牢防火“安全墙”。

    笔者认为,各场所负责消防巡查的人员,要不断强化消防安全责任,筑牢消防安全意识,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要对巡查过程走过场、流于形式、抱侥幸心理等行为坚决说“不”,争取对各类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整治,尽量消灭在萌芽状态。相关部门要不断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处置能力,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广大市民也要提高消防意识,认识到消防隐患忽视不得、大意不得,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并监督物业公司等责任单位的工作,共同防范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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