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之花绽放在炎陵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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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黎世伟

    通讯员/唐黄友

    一条条街道整洁干净、一个个集贸市场提档升级、一群群志愿者活跃在城乡村组街道……8月11日,漫步炎陵县城乡,到处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文明新风尚。这是该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带来的新气象。

    “近年来,炎陵县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作为优化人居发展环境、提升县域文明水平的重要任务。”炎陵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陈跃玲介绍,该县成立以县委书记尹朝晖任第一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夏胜利任组长的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县财政年列支创建专项经费90万元,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硬件设施建设的加强,环境的改善,是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该县全面完善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新建、改造城镇主次干道2.6公里,完成52个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城镇绿地面积达272.6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53.4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达到42.8%和40.7%。

    加强常态化管理。该县与商业门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2360余份。组建8个市场监管检查组,定期对集贸市场、餐饮店、校园周边等进行专项整治,规范食品经营户600户,其他经营户300户。累计处理占道经营、流动商贩、“三乱”广告等市容违规案件1.2万多起,查处私搭乱建行为121平方米。

    同时,该县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等活动,累计创建全国文明村镇2个、省文明单位(含标兵)7个、省文明村镇2个、省文明校园1个。利用元旦、春节、雷锋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志愿者6800余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60余次。

    如今,文明已经植根炎陵城乡,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行为中,提升了城乡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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