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022]网挂第165、166、167号

  • 上一篇
  • 下一篇
  • 经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三宗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2022]网挂第165号渌口区渌口镇湾塘村4907工业用地2692691030年 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

    绿地率:≥10%且≤15%;建筑限高:≤36m。

    [2022]网挂第166号渌口区渌口镇湾塘村4088工业用地2232231030年 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

    绿地率:≥10%且≤15%;建筑限高:≤36m。

    [2022]网挂第167号渌口区渌口镇湾塘村10003.8工业用地5535531030年 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

    绿地率:≥10%且≤15%;建筑限高:≤36m。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开发程度。

    二、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2022]网挂第165、166、167号的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9月6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22]网挂第165、166、167号均为2022年8月30日8时起至2022年9月6日17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2]网挂第165号2022年8月30日8时起至2022年9月8日15时30止;[2022]网挂第166号2022年8月30日8时起至2022年9月8日16时30止;[2022]网挂第167号2022年8月30日8时起至2022年9月8日17时30止。

    七、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6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22]网挂第165号

    (1)须按照株洲市渌口区自然局2022年5月7日出具的《株洲市渌口区规划条件通知书》及蓝线图实施。

    (2)出让起始日期以地块成交之日起计算。

    (3)竞得人在成交后10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按现状交地,核发纯土地不动产证。前期用地成本经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审定后予以列支,相关用地矛盾由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竞得人共同协调处理。

    2.[2022]网挂第166号

    (1)须按照株洲市渌口区自然局2022年5月7日出具的《株洲市渌口区规划条件通知书》及蓝线图实施。

    (2)出让起始日期以地块成交之日起计算。

    (3)竞得人在成交后10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按现状交地,核发纯土地不动产证。前期用地成本经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审定后予以列支,相关用地矛盾由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竞得人共同协调处理。

    3.[2022]网挂第167号

    (1)须按照株洲市渌口区自然局2022年5月7日出具的《株洲市渌口区规划条件通知书》及蓝线图实施。

    (2)出让起始日期以地块成交之日起计算。

    (3)竞得人在成交后10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按现状交地,核发纯土地不动产证。前期用地成本经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审定后予以列支,相关用地矛盾由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竞得人共同协调处理。

    九、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7(技术信息科)湖南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CA办理窗口)

    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31-27697173(地产股)

    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8月10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