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醴陵市人民政府批准,醴陵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2022]网挂第159号浦口镇官山居委会9900工业用地130253.441030年 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
绿地率:≤15%;建筑限高:≤20M。
[2022]网挂第160号来龙门街道办事处丁家坊居委会27732.81住宅用地12606264.846070年 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M。
[2022]网挂第161号来龙门街道办事处丁家坊居委会44430.78住宅用地202010050.2410070年 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M。
[2022]网挂第162号来龙门街道办事处丁家坊居委会28238.59住宅用地12906446.876070年 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M。
[2022]网挂第163号仙岳山街道办事处碧山村8797住宅用地4102015.392070年 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M。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开发程度。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2022]网挂第159、160、161、162、163号申请人可于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9月6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 [2022]网挂第159、160、161、162、163号均为2022年8月30日8点起至2022年9月6日17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2]网挂第159号2022年8月30日上午8时起至2022年9月8日9时止;[2022]网挂第160号2022年8月30日上午8时起至2022年9月8日10时止; [2022]网挂第161号2022年8月30日上午8时起至2022年9月8日11时止;[2022]网挂第162号2022年8月30日上午8时起至2022年9月8日12时止;[2022]网挂第163号2022年8月30日上午8时起至2022年9月8日14时30分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6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22]网挂第159号
(1)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由醴陵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2.[2022]网挂第160号
(1)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半年内缴清余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由醴陵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3.[2022]网挂第161号
(1)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半年内缴清余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由醴陵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4.[2022]网挂第162号
(1)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半年内缴清余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由醴陵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5.[2022]网挂第163号
(1)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半年内缴清余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由醴陵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7(技术信息科)
湖南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CA办理窗口)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31-23220268(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