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我市3个派出所载誉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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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阎俊) 7月28日,全省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暨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命名表彰仪式上,我市3个基层派出所载誉而归。

    在全国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中,我省有4个派出所获此殊荣,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井龙派出所名列其中。同时,市公安局天元分局马家河派出所和攸县公安局黄丰桥派出所被命名为全省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近年来,株洲市公安局深入贯彻公安部决策部署、省公安厅“四个大抓”警务战略和县域警务工作要求,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聚焦“党建统领”,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聚焦矛盾化解,打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聚焦打击防范,打造平安有序的治安环境;聚焦便企利民,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学习弘扬“东莱精神”,推动公安机关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健全与新型城乡社区治理相适应的新型社区警务机制,加强公安机关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全力化风险、保稳定、护民安、促发展,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了新的内涵、彰显了新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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