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项目建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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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芳) 8月3日,市公安局、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联合印发的《株洲市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8月至11月,开展为期100天的项目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方案》,将通过省一体化(营商环境)平台、省市营商环境测评站(点、员)、市长热线“12345”政企通专席、“制造名城”监督与服务微信工作群、“企业办事不求人”平台以及上门投诉等途径,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负责收集项目推进中阻碍和破坏建设环境的举报与请求,对收集的问题线索实行“即收即转即办”,确保受理交办刻不容缓、事不过夜;市公安局负责有报必查、主动排查、查实必打,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项目连续施工。

    专项整治期间,市公安局、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与相关单位,实行“日沟通、周调度、半月碰、月通报”制度,为项目建设和市场主体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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