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程度:按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
二、土地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五通”,红线内场地平整
挂牌起始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于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8月22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8:00至2022年8月22日17:00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2年8月15日8时起至2022年8月24日16:00时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交易情况公示:(1)为加强对入园产业项目的开发利用管理,最高报价人应持有与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签订的《进区合同》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竞买保证金不计息退还,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2)本项目实施“标准地”出让,项目需执行、符合以下“标准”:①产业类别为专用设备制造业,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产业分类;②固定投资强度为360万元/亩;③地均收入≥450万元/亩;④地均税收≥25万元/亩;⑤须执行的开发强度标准为:按2022年4月14日,高新区开发建设局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编号为[2022]04)规划土地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⑥环评标准:符合环保一类工业用地标准 ;⑦科研经费投入强度≥5% ;⑧须执行的建设标准为:宗地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竞得人应开工建设;建设周期2年,即至交地之日起2年内须建设完成并投产。
3.成交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全额缴清剩余土地出让金。
4.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工作规则的通知>(株资规办发[2021]43号)》的规定实施交地。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89991216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1(技术信息科) ;
湖南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CA办理窗口);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731-28685027(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7月25日
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2022]网挂第147号天元区新马工业园111112.26㎡(合166.67亩)一类工业用地173457781050年 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
建筑限高:按地块规划条件实施;固定投资强度:360万元/亩
产业类型:设备制造业;土地级别:株洲市工矿仓储六级45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