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完成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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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陈正明) 近日,根据市委部署,6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的15个单位进行了现场反馈,向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立足职能责任抓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巡察也发现:有的理论武装有差距,政治学习不到位,未按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的党的意识不够强,政治建设不到位,党性教育、警示教育不够经常、不够深入;有的清廉单元建设推进不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有的担当作为不够,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搞变通;有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差距,回应群众呼声不积极,办理群众投诉不主动;有的落实上轮巡察反馈意见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甚至出现了整改问题反弹复发倾向。

    反馈强调,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力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被巡察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坚决担负起巡察整改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的要求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规定,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要自觉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主动从细处入手部署整改,从实处发力落实整改,从长远着眼立规整改,深挖根源、标本兼治,以巡察整改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反馈要求,要坚持系统思维,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形成“贯通融合,齐抓共管”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机构将通过“全周期”监督方式,适时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专项督查,整改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向市委报告。组织、宣传、编制、保密、统计等部门将持续抓好专项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相关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将紧盯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投资等涉及社会管理、经济发展、民生事业领域突出共性问题的整改,着重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分级联动组织实施。通过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深化系统治理,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持续放大巡察效应,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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