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办案能手谭加云: 把好证据关,才不会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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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谭加云。记者/周圆 摄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周圆

    他身材清瘦,戴着一副眼镜,说话温文尔雅,内秀中带有一点“书生气”;他喜欢穿制服,一年到头总是白衬衣加西装,全身散发出“蓬勃朝气”;他刚正不阿,嫉恶如仇,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审判专家是他矢志不渝的追求。他,就是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谭加云。

    谭加云研究生毕业后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工作,2009年底被选调至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至今。

    ●苦战2个月审结一重大涉黑恶案

    “涉黑恶案件被告人数多、涉及罪名多、案件事实繁杂、个个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自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谭加云先后主审了在株洲市乃至全省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涉黑案件,主审或参与了株洲市近年来所有重大涉黑恶案件的审理。

    在办理吴某某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该案被告人人数多、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作为主办法官的谭加云不得不加班加点忙于案件工作。“案件涉及的人数比较多,罪名比较多,案件的事实也比较复杂,证据材料装了四五箱共两百多卷,叠起来比我还高了。”谭加云在回忆案件时说。为尽快审结此案,谭加云按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每起犯罪事实涉及的被告人两个方面制作了图表,然后根据图表罗列、寻找证据,节省了大量的阅卷时间。

    经过2个月的艰苦奋战,顺利审结此案,依法认定吴某某等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有力打击了当地黑恶势力犯罪。

    2019年至2021年期间,他先后到吉林省、西藏自治区、广东省、安徽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郴州等地参加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负责线索核查、案件督办等工作,工作卓有成效,先后被最高法院和全国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和“督导先进个人”。

    ●把好证据关,才不会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刑庭案件无小事,无论是简单案件还是疑难复杂案件,谭加云都要求自己拿出全部的注意力和责任心,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程序关。他时常因为证据问题与公安、检察的同志争得面红耳赤,也时常因为一份证据的采信、事实的表述而辗转反侧。

    因对证据审得极细极严,很多公安同志戏谑要将他的电话号码加入“黑名单”,但他说:“把好证据关,才不会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才能办成铁案。”谭加云对证据要求高,对自己要求更高。为了尽快审结案件,晚上加班到10点甚至12点都是常有的事,儿子每次给他打电话的第一句话就是:“爸爸,今天你加班吗?”正是这种不怕苦、不怕累、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风格,让他成为大家口中“业务精湛、敢于担当”的好法官。近十年来,谭加云办理的一审案件没有一件因证据问题被改判,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死刑复核率达100%。

    ●让冰冷的法律展现出司法温度

    “法律无情人有情,要让冰冷的法律展现出司法温度,体现司法人文关怀。”谭加云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不仅“办好案”,而且要“案办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体现法院办案的“深度”和“温度”。

    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谭某某失去了丈夫,她独自一人带着两个年幼的小孩,生活陷入了贫困。了解情况后,谭加云专程来到被害人家里,看望了谭某某一家。沉浸在悲痛中的谭某某,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诉说着她的不幸。谭加云耐心地劝说,答应想方设法帮助他们一家。

    近日,谭某某致电谭加云:“法院的司法救助金收到了,我目前在一家超市上班,谢谢你,你是一名好法官。”这件事情虽然很普通,但谭加云却用他的真诚和善良赢得了当事人的心,把看似普通的事,做成了“不普通”。近十年来,谭加云办理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达40%以上,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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