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11个县级以上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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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洣水炎陵段饮用水一级水源地保护区。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俞强年 通讯员/罗丽虹 摄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俞强年) 近日,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住建厅联合发布《湖南省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我市11个饮用水源地名列其中。

    《名录》中显示,我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湘江株洲城区段的一、二、三水厂和四水厂;渌水渌口段水源地;洣水炎陵段水源地;渌水醴陵段水源地和姜湾港的望仙桥水库;洣水茶陵县段水源地和云阳自来水厂;洣水攸县段一、二水厂和三水厂。

    根据《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主体;省直有关单位应根据职责加强对《名录》内水源地的监督管理。《名录》实行动态管理,新建成的向市州和县市区城市建成区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或需要退出《名录》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程序提出新增或退出意见,由省水利厅组织相关省直单位核定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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