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杨凌凌 通讯员/张波) 7月4日以来,芦淞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联合区疾控中心对辖区内游泳场所开展检查。经检查,有11家游泳场所存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设施设备运转等方面的问题。7月14日,该区集中约谈了11家游泳场所的10名负责人。各泳池负责人就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剖析,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落实整改作了表态发言。
此次共检查11家游泳场所,下达意见书11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游泳场所立即整改。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是检查日常卫生管理情况,包括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及完善情况、水质消毒情况、水质自检结果公示情况、循环水处理装置状态等,同时对游泳场所的水质进行全覆盖抽样检测。同时还检查疫情常态化管理情况,督促各游泳场所做好日常清洁、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措施等。
警示约谈会上,针对近期检查发现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就水质自测的各项指标和自测方法作出讲解,同时对下一步游泳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安排,要求各经营者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卫生管理,落实规范管理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游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