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将从“四个方面”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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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市总河长会现场。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易翔 摄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俞强年

    通讯员/陈湘鄂 刘润波

    “深入推进河湖环境综合治理,努力让株洲河更畅、水更清、岸更绿。”在近日召开的2022年市总河长会议上,市委书记、市总河长曹慧泉如是强调。

    今年的总河长会议精简又高效,内容清晰、干活满满。通过一个个数字,我们看到去年以来的成果。通过一条条举措,我们了解到新阶段的目标和任务。

    株洲,在巩固现有成果基础上,持续发力。

    u 去年以来,解决河湖问题2.35万个

    2021年以来,我市大力推进河长制工作提档升级,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天元区万丰湖获评国家水利风景区(全省唯一),洣水神农谷段、洣水攸县段、渌水醴陵城区段、枫溪港等4条(段)河湖被评为全省“美丽河湖”,芦淞区获得省政府河长制真抓实干激励表扬。

    压实责任“巡好河”

    株洲因水而名,境内河长5公里以上的河流有314条,“一江两水”辐射全市。所有河流、水库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全覆盖。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阵,高位推动,压实责任。曹慧泉书记、陈恢清市长亲自督阵。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河长制工作7次,召开市总河长会议1次。

    河长牵头,部门联动。我市持续完善“一办三长两员”体系,深化“河长+部门”对口机制,构建了统一指挥、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工作体系。

    严格履职,规范带动。巩固河长制“五化”成效,深入推行河长履职“四字诀”、巡河“三步法”,四级河长全年巡河10.2万余人次、解决各类河湖问题2.35万个。

    系统推进“管好河”

    河长不仅要管好水,还要管好岸,坚持系统思维,守护好“山水林田湖草”这一生命共同体。

    从顶层制度设计着眼,完成新一轮10条重点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出台《株洲市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和《山塘管护工作指南》;完成952处水利工程和河流管理范围划界、10条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及审查、以及25个“千人以上”级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涉河界线更加明晰。

    从夯实基础力量入手,完成官庄水库和2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17处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2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完成第二批45个河长制标准化示范乡镇(街道)建设;推进27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铺开“一江两水”流域十年禁捕。

    从标杆示范创建发力,投入7.5亿元,全力推进“6333”工程,打造渌江省际样板河;投入2000余万元,建设茶陵县西岸村和天元区株木村2个“水美湘村”;高标准推进108条乡镇示范河湖建设;醴陵市成功创建2021年省级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

    科学施策“治好河”

    通过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各级河长守水有责、守水负责、守水尽责,推动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突出问题整改,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水利部、省河长办交办以及网上反映的291个问题整改销号;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完成问题整改销号326处,实现问题动态清零。

    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工作机制,深入实施“4+1”轮值执法机制,打击涉水违法案件131起,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289人;加强跨省交界水域联合执法,与萍乡市、湘潭市签订交界水域联合执法框架协议,实现从“治一段”到“治全域”转变。

    提升监管效能,加快智慧河湖建设,创新“河长制+数字化”监管机制,投入400万元建设“智慧河湖监管系统”,运用大数据、专业无人机对重要河湖进行巡查,构建天地一体化监管体系,推动河湖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单一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

    齐心协力“护好河”

    全面推进河长制,不仅仅要依靠相关部门,还要借助群众力量,构建共管共治共享的新模式。

    去年以来,市河长办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河湖治理方面的专题考察、民主评议、专题协商10余次。

    强化群众参与。推动成立河长办领导下的民间河长协会,开展河长制“六进”、增殖放流、护河净滩、“啄木鸟”行动等活动80余次,巡河2万余人次,发现整改问题500余个。同时,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提供线索。

    强化宣传报道。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信息1720余篇,开设“河长在线”专栏,营造了河流保护氛围。

    下阶段,

    将着力构建“四个全”体系

    “持续深化‘一江两水’系统联治,攻坚克难打好河湖保护持久战,进一步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提升河湖管理效能。”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白云峰表示,守好“一江碧水”,我市将具体做好如下四个方面工作。

    构筑“全覆盖”的巡河责任体系

    量化任务。明确巡河频次,落实市级河长每年不少于3次(每半年不少于1次)、县级河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级河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的巡河履职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责任。

    细化标准。进一步完善巡河工作标准,明确县乡级河长“巡、治、考、报”四字诀、村级河长“巡、治、报”三字诀、河长巡河“看、查、交”三步法等职责要求,确保河长巡河履职到位。

    强化考核。执行河湖长述职,推行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考核制度,将河长履职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倒逼河长知责明责、履职尽责。

    构筑“全领域”的管河工作体系

    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河长工作评价、工作落实制度,对发现和交办的问题,督促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条线逐个限期整改销号,构建起“发现—督办—销号”的工作闭环制度。

    完善协同机制。进一步完善“一办三长两员”体系,强化“河长+部门”“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的协作机制,督促所有跨界河湖属地间在今年年底前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协同解决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乡间”存在的保护和治理问题。

    构筑“全方位”的治河监管体系

    开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河湖管护攻坚年”活动,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全力推动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集中式水源保护区环境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坚决打好治水攻坚战。

    实施常态执法。严格执行湘江“4+1”轮值巡查执法制度,并向“两水三水库”(渌水、洣水,酒埠江、官庄、洮水水库)和各县市区延伸,推动执法监管工作向全域拓展。

    推行数字监管。坚持“互联网+”科技赋能,充分运用“雪亮工程”“智慧渔政”等数字技术,启动“智慧河湖”系统二期建设,实时开展河湖监测,推动河湖治理实现数字化、智慧化、现代化。

    构筑“全社会”的护河管护体系

    强化宣传。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河湖违法行为认知等教育宣传,组织“逐梦幸福河湖”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最美河湖卫士、美丽河湖、优秀河长评选以及“河小青”志愿服务等贴近群众的活动,加大河湖保护宣传力度。

    强化参与。继续推行“官方+民间河长”“双河长制”,将河湖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畅通民众诉求、反映举报渠道,让公众参与转向主动了解、主动参与,营造全社会共治河湖的良好氛围。

    强化协作。积极引入市场运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参与河湖管护治理,在水质监测、河道保洁、环境整治等方面共同合作,提升河湖治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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