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名:汉晋木牍 年代:东汉末至两晋 出土年代:2009年 出土地点:醴陵邓光塘 规制:长19.7厘米,宽3.5厘米,厚0.18厘米
郭亮
“老夫一饱手扪腹,不复举首号苍苍。读书习气扫未尽,灯前简牍纷朱黄。”
世人皆知南宋爱国诗人陆游《示儿》诗,曰“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者,却鲜有人知除此首满溢爱国情绪之外的《示儿》外,陆游一生曾作大量《示儿》诗,内容多为训子耕作读书事,在剔除了满腔壮志未酬的家国情怀之后,更显恬淡自然的生活情趣,上引诗句即出自陆游所作诸《示儿》诗中的某首片段。
诗中言“简牍”者,书之代称也,在纸张被发明并大规模应用以前,文书往来多刻竹木记之,所谓“伐竹成简,削木为牍”,再编以书绳,聚简成篇,即为中国最早的书籍形制,中国文字的直行书写和自右至左的排列顺序亦渊源于此,哪怕日后纸张已被大规模使用,中国传统文人仍惯于在诗文中以“简牍”来指称书籍。
提起简牍之实物,国人耳熟能详者自然非长沙走马楼古井群出土的10万枚三国吴简莫属,信息之丰富让陌生的孙吴临湘侯国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当时可谓是轰动了整个学术界。鲜为人知的是,株洲地区亦曾出土过类似的简牍,甚至有可能是跟长沙走马楼古井群出土吴简同时代,侧面反映出彼时湘东地区民俗风情之一角。
2009年,醴陵市城区解放路邓光塘(东靠青云山,西、南距渌江约900米)的中央商业广场建设工程期间,发现古井两口,株洲市博物馆考古专家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并在井底部发现大量的陶、瓷器和木构件、瓦当等文物,其中最重要的考古发现是出土了株洲地区第一枚文字木犊。
木牍现藏株洲市博物馆,长约19.7厘米,宽约3.5厘米,分正反两面,清洗后发现两面均书有墨写文字,字体为隶书,形款为从右至左横排直书。书写内容相近,正面书写五栏,按“子丑寅卯辰……”十二地支顺序排列,反面写七栏,按“……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地支顺序排列,正反面文字并不是行文连续。如木牍正面第四栏书有“口口口書,子有行事,丑有酒肉事,寅有夫妻事,卯有喜事,辰有行事,口口酒肉事”;反面第四栏书有:“口有酒肉事,未有麦事,申有人思之,酉有口之事,戌有憂事,亥有喜之事”这些文字记载的内容主要为当地社会的某些时段禁忌,也是当时人们的日常生活准则,相当于现今人民所使用的“黄历”。
由于出土木牍上录入的文字信息太少,门类也稍嫌狭隘,故无法判定确切的录入时间,但古井及其周边亦出土大量方格纹硬陶罐、陶片等同期文化层文物,结合纹饰特点及陶罐形制,专家判定,大致为东汉末至两晋间物,这也与长沙走马楼出土之简牍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吻合性——尽管东汉时蔡伦改进造纸术扩大了造纸的原料,但相对唾手可得的竹简木牍而言,仍然太过精细和昂贵,只属于世家大族专用的“奢侈品”。社会上文书往来还是竹简、木牍为主,纸简并用的历史一直延续了数百年,一直到隋唐时期随着造纸术的进一步改进,造价也更为低廉,才逐渐完全取代竹简、木牍之书写功用。
原本记载时段禁忌之“黄历”何以出现在废弃古井中呢?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凌文超有《简牍何以“井”喷》一文,对包括长沙走马楼在内出土的大量简牍进行比对分析后得出结论:南中国地区出土的大量简牍,基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到期作废的文书档案,经捡择之后填埋在井(垃圾坑)中,属集中填埋物,相应也比较完整,走马楼出土的三国吴简即可归于此类;一类则是书简在反复利用后最终毁弃,被当成生活垃圾掷入井内,故出土之古井内往往杂有陶瓷、砖瓦之类的生活物品,曾引起学界轰动的里耶秦简和东牌楼东汉简都可归于此类,很显然,醴陵邓光塘出土的这块目前株洲地区惟一一块文字木犊亦可归于此类,只是其确切年份还有待确认。
或许可以比对走马楼吴简的使用年代来为醴陵邓光塘出土的这枚记有时段禁忌之事的木牍撰写一段相对明晰的人生履历:时当三国,醴陵一地属孙吴荆州长沙郡所辖,其地巫风颇盛。孙吴统治者在当时的门阀制度下,不得已大肆编造灵异以自神,利用神灵之说来巩固其统治合法性,故当时的道家方术之士地位很高。最高统治者如孙权、孙皓还直接与葛玄、介象等神仙方术之士交往密切,且征用不少道术人物为宦。东吴一地,巫筮氛围浓郁,也间接刺激了江南道教的发展——记有时段禁忌之事的木牍极有可能是当地官府指导民众生产生活的官方指南,在完成其使命后被当成一般废弃之文书,弃于井(垃圾坑)内,并侥幸地在地底掩埋近2000年而依然保存相对完好之品相,直到2009年的城市建设工程使之意外地再见天日,填补株洲地区出土文字木牍空白的同时,亦侧面反缺了彼时湘东一地浓郁的崇巫尚道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