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补贴发放到位 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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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成姣兰

    通讯员/龙楚洁

    【政策干货】

    给予企业隔离补贴。对在株洲经开区内纳税的企业和在建省、市重点项目,疫情期间坚持给隔离员工发放工资的,根据隔离员工数量,按500元/人给予企业隔离补贴。

    给予在岗员工就餐补贴。对在株洲经开区内纳税的企业和在建省、市重点项目,根据2021年8月1日起至8月20日的在岗人数,按10元/人/工作日,给予餐食补贴。

    给予物流补贴。对疫情期间坚持生产经营,未发生疫情防控不力情况的经开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在建省、市重点项目的8月份物流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20%给予补贴。

    给予企业生产奖励。对疫情期间坚持生产,未发生疫情防控不力情况的经开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8-9月份企业缴纳经营性税收区级地方留存部分的10%,给予等额补助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株云管办发〔2021〕4号)、《关于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二十条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株云管办函〔2021〕15号)

    【案例】

    株洲兴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无机硅化物为核心产业,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实现产值7.6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7.4亿元,实现利润1.09亿元,交纳税金6150万元。

    新冠疫情期间,该公司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经营,周密部署疫情防控措施,研究制定生产经营对策,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保障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手抓、两不误。根据相关政策措施,该企业获得隔离补贴、在岗员工就餐补贴、物流补贴、生产奖励等新冠疫情补贴114.27万元。

    详情可咨询株洲经开区工信科技局工业运行股28689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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