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 原主任许玲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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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陈正明) 据“清廉株洲”消息,经芦淞区委批准,芦淞区纪委监委对该区龙泉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办事处原主任许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许玲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在部分工程项目中存在不依法公开招投标的违法行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许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芦淞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芦淞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许玲开除党籍处分;由芦淞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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