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上文明劝导“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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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余祖斌

    我市组织各市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文明劝导活动,既是打赢文明城市保卫战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市民文明素养的有效途径。

    坚持文明示范。市文明办在《关于开展文明劝导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要求:“劝导员要按时到岗,在岗期间要保持举止端庄,用语文明,带头讲文明讲礼貌”“劝导员不得抽烟嚼槟榔玩手机,不得脱岗离岗坐岗,不得并岗闲聊”;市委组织部进而向参与劝导的全体党员干部发出了六点“倡议”,要求大家做文明的践行者、引领者、示范者。按照市里要求,劝导员上岗要统一佩戴志愿者马甲、红袖章、口哨,党员干部还要佩戴党徽,这无异于给我们自己戴上了“紧箍咒”,时刻把自己置于市民的监督之下。干部干部要先干一步,群众时刻都在盯着我们党员干部,如果我们的言行举止能够做到文明礼貌,就会产生较好的示范引领效果;如果我们自己衣着不整、仪态不端,甚至出现抽烟、嚼槟榔、玩手机等不文明现象,就会产生很不好的负面作用。劝导员要谨记自己的身份,做株洲文明的“形象代言人”,站在了交通路口马路边,就要成为城市文明的一道靓丽风景。

    积极劝导作为。安排市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担任文明劝导员,既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一份信任,更是赋予大家的一项光荣使命。《通知》明确要求:“文明劝导员要认真履职,对不文明行为和现象要敢于发声、主动劝导、及时制止,要让哨声响起来,不得熟视无睹、无动于衷”“劝导和制止行人不走斑马线、随意穿越马路、翻越隔离栏、闯红灯、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劝导和制止机动车乱停乱靠、占用非机动车道或行人过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劝导和制止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章带人、占用机动车道、不礼让斑马线、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明确了劝导员的职责任务。对每位市直机关派出的劝导员来讲,做好文明劝导工作不是可做可不做的软指标,而是有具体要求的硬指标,也是每位干部综合素质的具体体现。在实际工作中,相当部分劝导员对不文明现象视而不见,不劝不导、不止不纠、“只出工不出力”的情况比较普遍,影响了劝导作用的发挥。要树立不认真履职就是失职、不劝导作为就是不负责的意识,立足株洲高质量文明城市创建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努力做好劝导工作。

    促成良性互动。有人说文明是发自内心的自觉,任何一种行为“自觉”需要一个漫长的涵养过程。株洲当年举全市之力创建文明城市,摘得了全国文明城市桂冠,这是株洲最靓丽的名片。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和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易,守住这份荣誉更不易,全市人民都要倍加珍视、不断擦拭,不让她蒙尘、不让她生锈。在全国文明城市复检中指出了我们存在的诸多问题和不足,这既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给我们抓紧整改指明了方向。市文明办组织市直机关各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文明劝导活动,既是加强重点问题整改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建设高水平文明城市的重要措施。我们既要有危机感、更要有紧迫感,要变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既做到文明示范、又做到劝导作为,形成干部带头、群众加油、全体市民踊跃参与、共同争创更高水平全域文明城市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滋养市民文明品格。

    株洲是全市人民的株洲,是大家工作和生活的乐土,承载我们的梦想与追求。创建文明城市,你我共同努力!

    (作者单位:市教师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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