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绩效主要指标领跑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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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案开庭审理。 通讯员 供图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周子熙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株洲市政法机关服务“三个高地”法治护航十二条》,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建设现代化新株洲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截至5月10日,全市法院受理商事案件11605件,审结10509件,结案率90.12%。审判绩效主要指标领跑全省法院。

    今年以来,中院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5次组织工作协调会研讨工作推进,督促任务落实,出台《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三个高地”法治护航十二条任务清单》,将11项工作目标和21项具体工作分别确定责任人及联络员,形成了由党组书记院长牵头、相关院领导督导、各庭室分工落实、办公室协助协调的工作框架。将法治护航“三个高地”工作纳入全市法院及中院各部门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列入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全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财产权等犯罪。全市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让市场主体有更多司法获得感。全市法院共执结涉企业执行案件1897件,执行到位金额2.17亿元,在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的同时,注重保障暂时困难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同时,选派法官与重点企业结对服务,为企业依法规避经营风险。开通服务民营企业的“绿色通道”,实行接待、立案、审理一条龙服务。涉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其他民商事案件缩短9.1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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