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的地区对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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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在17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为助企纾困稳岗,有条件的地区对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实施时间为3个月,预计缓缴资金规模1500亿元左右。

    陈金甫说,在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主要是指医保基金累计结余支付在6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

    “缓缴措施免申即享,不需要每个企业再到医保经办部门去提供申请材料。”陈金甫说,在缓缴的同时,要求各地确保参保人员待遇支付。也就是说,缓缴期间医保报销水平不降低,确保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应报尽报、应结尽结。

    他介绍,通过大数据对用人单位的缴费识别,可以把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都纳入政策享受范围,未被纳入的企业可按政策申请。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抓紧研究具体的缓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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