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022]网挂第121、122、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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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茶陵县人民政府批准,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2022]网挂第121号茶陵县马江镇红旗村东侧靠马江镇红旗村村部1934.42城镇住宅用地14514510住宅用地70年 容积率:1.0-1.5以内;

    建筑密度:35%以内;绿地率:25%以上;

    建筑限高:檐口高度18米以内。

    [2022]网挂第122号茶陵县腊园社区1308.75交通运输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23111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容积率:/;建筑密度:/;

    绿地率:/;建筑限高:/。

    [2022]网挂第123号茶陵县腊园社区一中后门斜对面1194.12交通运输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1781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容积率:/;建筑密度:/;

    绿地率:/;建筑限高:/。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2022]网挂第121、122、123号申请人可于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7月11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22]网挂第121、122、123号均为2022年7月4日8时起至2022年7月11日17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2]网挂第121号2022年7月4日8时起至2022年7月13日9时止;[2022]网挂第122号2022年7月4日8时起至2022年7月13日10时止;[2022]网挂第123号2022年7月4日8时起至2022年7月13日11时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7月11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22]网挂第121号

    (1)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并完成土地出让成交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50%,剩余50%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土地进行实地勘踏,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

    (4)竞得人须严格按照2021年4月26日出具的《茶陵县马江镇红旗村村部西侧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茶规通〔2021〕8号)内容和茶陵县土地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2次专题会议纪要(茶土发〔2021〕第2号)相关精神实施。

    (5)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2.[2022]网挂第122号

    (1)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并完成土地出让成交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50%,剩余50%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土地进行实地勘踏,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

    (4)竞得人须严格按照2022年5月25日出具的《茶陵县腊园社区建设路口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茶规通〔2022〕7号)内容和茶陵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2次专题会议纪要相关精神实施。

    (5)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3.[2022]网挂第123号

    (1)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并完成土地出让成交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50%,剩余50%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土地进行实地勘踏,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

    (4)竞得人须严格按照2022年5月30日出具的《茶陵县广南路四合院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茶规通〔2022〕26号)内容和茶陵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2次专题会议纪要相关精神实施。

    (5)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1(技术信息科)

    湖南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CA办理窗口)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31-25213716(土地利用股)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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