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一方宁静”需全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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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吸“音”大法。 漫画/左骏

    周蒿

    【防治噪声污染既是法治课题,也是文明考题。】

    睡梦正香,却被小区里的广场舞吵醒;读书正兴,装修的电钻声时大时小不间断……近年来,噪声污染投诉居高不下,位居环境污染投诉举报的第二位,仅次于大气污染。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日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对于恼人的各类噪声扰民问题都作出了相应规定。如新法规定,在公共场所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如果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守护公众的“安静权”,“长出牙齿”的“噪声法”,给我们吃了定心丸。不过,在为新法鼓掌时,全社会也应认识到,防治噪声污染既是法治课题,也是文明考题。

    噪声污染本身是一种特别的污染,每个人既可能是噪声污染的受害者,也可能成为噪声污染的制造者。从实际情况看,平时社会上产生的噪声纠纷,很多来源于日常生活中、邻里间,很多是可以有效预防、及时治理、和平化解的。譬如,有的广场舞组织者为参与者配备蓝牙耳机;有的小区规定,不在休息时间和周末进行装修等活动,把噪声严格控制在一定限度内。

    法律是我们捍卫自己“安静权”的手段,但并不是目的。新“噪声法”施行的意义并不仅是惩和罚,更重要的是帮和引。全民参与,人人增强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在生活中自觉降噪、互谅互让,在必要时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守护一方宁静,实现环境共建、共享、共治,这才是我们的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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