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汪明卓 周子熙) 近日,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筹指导下,长沙、株洲、湘潭三地中级人民法院在长沙联合签署《长株潭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致力于为长株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共建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正怀,省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三庭(环资庭)庭长刘东河,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坚及长沙、湘潭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省人大代表徐向平、黄钊雄,市人大代表纪博知、赵小波全程见证。
《长株潭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对长株潭三地法院进行司法协作的原则、组织、内容、事项等方面予以细化充实,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该框架协议的签订是三地法院全面落实“强省会”战略“以绿心中央公园和湘江流域为关键,推进生态文明共建”要求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