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成姣兰
通讯员/龙楚洁
【政策干货】
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从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3号)
《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13号)
《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失业司便函〔2022〕8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案例】
今年,渌口区社保中心通过筛查业务系统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湖南株洲珠江农村商业银行股分有限公司符合稳岗返还政策条件,通过免申即享,区社保中心为其发放稳岗返还资金33.65万元。
截至6月10日,渌口区社保中心失业保险股已通过免申即享模式,为该区101家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75.9万元。
(渌口区社保中心失业保险股政策咨询电话:2756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