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试行环评“多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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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廖明 通讯员/崔林) 创新环保工作,我市又有新动作。6月10日,记者从株洲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多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事项,提高许可效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知》对“多评合一”的相关条件予以明确:同一建设项目如涉及建设项目环评、辐射环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等多个行政许可事项的,原则上应纳入同一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纳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分析,辐射设置专章进行分析。

    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将同一建设项目的多项行政许可事项合一提交申请;审批部门原则上应合一受理,合一进行技术审查,合并公示时限和公示内容,合一出具批复文件。按照《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入河排污口设置由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单独提出验收申请。建设项目环评和辐射环评由建设单位合一进行自主验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合一备案。

    涉及建设项目环评且包含辐射环评或入河排污口设置等多个许可事项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多评合一”要求,统一受理,牵头会商,统一出具一份批复文件。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假设一个建设项目,同时涉及建设项目环评、辐射环评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没有“多评合一”的前提下,每一项都要单独出具报告、审查和公示等,如果每一项需要的时间都是10天,那这个项目至少需要30天才能完成审批,“多评合一”就能合一受理、合一批复,在时间上至少就能节约三分之二。

    “‘多评合一’带来的是‘一评多效’,对建设单位最大的好处,概括来说就是节约时间、降低成本以及简化程序。”株洲市生态环境局上述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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