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用人单位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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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何春林) 5月28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下简称《措施》),全力支持省内部分困难行业和企业等用人单位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

    《措施》明确落实社会保险费降费率政策,延续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措施》还明确将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从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

    《措施》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于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上述政策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此外,《措施》还就扩大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范围、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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