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廖明) 近段时间,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出台“轻微环境违法免罚、轻罚”“环保专家入企帮扶”等多项措施,为企业纾困增效。但对于恶意环境违法,绝不手软纵容。
5月2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了解到,位于该区的株洲协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卓进商贸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且拒不整改,被石峰区依法断电关停。
据执法人员介绍,根据环评批复,株洲协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其生产原材料应为铁道砟石,但该公司擅自将生产原料变更为建筑余土,导致污染物种类和数量发生变化,其原有治污措施和设施,无法达到污染防治要求。在今年的环保“春雷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该问题,要求企业立行立改,严格按照环评批复,仅以铁道砟石为生产原材料,但该企业拒不整改。
株洲卓进商贸有限公司,从事的是废钢渣破碎筛选,但未配套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环保执法部门对其立案处理,并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但该企业对此置若罔闻。
“生态环保是底线,严的基调不曾改变。企业主观恶意,且对环境违法行为拒不整改,后果自然是严管重罚。”石峰区相关负责人表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