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陈正明)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株洲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今年,我市将全面推行“田长制”,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根据实施方案,到今年底,株洲将全面建立市、县、乡、村田长+网格长五级管理体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耕地保护新体系,确保每块耕地有田长管理,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
哪些人能做田长?市县乡三级田长由本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田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网格长由各村(社区)结合当地实际分片与其他工作结合确定。
推行“田长制”,主要任务有哪些?实施方案明确,主要有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和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强化耕地规划管控、严格耕地用途管控、全面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耕地生态保护、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积极推进网格化管理下村民自治创新、创新监管技术手段等9项工作任务。
田长都管些啥?实施方案明确,市县乡三级田长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村级田长负责本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具体工作,落实网格长人选,协助开展恢复耕地矛盾调解等。网格长负责日常巡查,动态掌握所管辖范围内耕地保护情况,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等行为,加强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