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人干 更要有得力的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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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支“忠诚、专业、廉洁”的应急队伍,是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基石。中央、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多次强调,要加强监管执法工作,建好建强专职队伍,做到有人管、有得力的人管。

    当前,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形势复杂、任务艰巨,然而,实践中监管执法队伍仍存在些许问题。

    一是“弱”,体现为力量不足。一些地方在改革中转职能不转编、转编不转人、转人不转专业干部,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问题普遍存在;二为“软”,体现在不够专业。矿山、危化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潜在安全风险大,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程度提升赶不上风险溢出速度,遇到问题不敢理直气壮、不会分类研判。

    笔者认为,全市应急系统要把好“资格关”,既要把得力的人选进监管执法队伍,展非凡之能、担非常之责。也要下足功夫培养人,克服干部职工“本领恐慌”,熟练运用群众思路和法治思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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