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毅 通讯员/陈君 肖曦) 日前,醴陵市一家瓷业公司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适用“首违不罚”规定,该市卫健部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这是《醴陵市卫生健康领域“首违不罚”实施暂行办法》出台后,该市卫健监督执法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首次实践。
据了解,该瓷业公司由于未建立、健全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系违法行为。按照以往,执法人员将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2万元罚款。鉴于该公司系初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并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在完成整改后,卫健部门对其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今年以来,该市卫健局通过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动执法管理向执法服务转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今年4月,该局印发了《醴陵市卫生健康领域“首违不罚”实施暂行办法》及《醴陵市卫生健康领域“首违不罚”清单(第一批)》,明确规定对部分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形,可作出“不予行政处罚”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