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城市交通不文明”,听听他们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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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旷昆红

    本期 嘉宾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丁奇志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江余生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市容环卫执法大队大队长 朱胜华 ●天元区佳美社区志愿者 汪伟

    ●“最美驾驶员” 金标 ●北京市隆安(株洲)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邓子青

    开栏语

    从今天起,本报推出“城市会客厅”专版,为读者提供观点碰撞、问题剖析、智慧交锋的新阵地。我们将与城市“同呼吸共命运”,聚焦“制造名城·幸福株洲”相关的重要命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邀请相关领域人士座谈,在思想交流中获得启发,在观念碰撞中进一步凝聚共识和力量。

    文明交通是体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晴雨表”,一个城市给人的第一感观是道路交通是否畅通,交通秩序是否优良,交通行为是否文明。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株洲的一块“金字招牌”,交通不文明是其中突出短板之一。连日来,本报聚焦“城市交通不文明行为”,推出了一系列报道,受到广泛关注。

    本期“城市会客厅”,我们邀请的嘉宾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丁奇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江余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市容环卫执法大队大队长朱胜华,以及长期在一线践行城市文明交通的基层代表、天元区佳美社区志愿者汪伟、“最美驾驶员”金标,还有北京市隆安(株洲)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邓子青,让大家一起交流,谈问题、说做法、话良策,共同推动交通改善,助力文明城市建设。

    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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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城市不文明交通行为“花样”百出

    只有直面问题,才能解决问题。首先请大家从自己工作和体验出发,谈一谈您身边有哪些常见的城市不文明交通行为?

    丁奇志:从我们督查情况看,我市城市交通不文明现象存在以下几大类:车辆乱停乱放,城市主干道、人行道和小区均不同程度存在这现象;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在双黄线随意掉头、驾驶员打电话等,以及车窗抛物、不礼让斑马线、乱打闪光灯、鸣笛等;非机动车不上牌、不戴头盔、安装遮阳伞、载多人,行驶过程中闯红灯、越等待线、上人行道、乱穿行等;行人有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

    朱胜华:我们管理的人行道,违停“花样”百出,有的把整台车竖停或横跨在人行道上,把人行道堵住,有的直接将车停到草坪上压坏绿化带,有的停放在人行道与斑马线入口处。不少商家为招揽生意,在店前私设地锁的情况也比较普遍。

    汪伟:我们社区周边有美的城、蓝溪谷等多个小区和美的时代广场,辖区内美的时代广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最为严重,道路两旁几乎全部停满,到了下班高峰期,马路中间都停满了车辆,作为一名社区志愿者,我们经常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金标:我认为摩托车、电动车行驶中不文明行为较多,比如占道行车、随意变道、随意闯红灯等。我每天驾驶公交车途经泰山路和天台路,即便这两条路有专门车道,但很少有摩托车和电动车驾驶员走专用车道。我问过身边的亲戚朋友,他们理直气壮地回答“大家都不走,我为什么要走?”

    邓子青:从法律层面来说,主要是存在不少的“空白”地带,比如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无法律依据,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也没有相对应的处罚规定。

    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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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找原因:违法成本低,车位少,管理松一阵紧一阵

    每个人都能列举一些城市交通不文明的行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出现这些不文明交通行为,原因到底是什么?

    邓子青:违法成本低,导致不少交通不文明的行为成为沉疴旧疾,究其原因,是因为不少不文明交通行为在法律法规上规定比较模糊。比如在公共区域私设地锁,目前无论是全国性的法律还是地方性的城管条例,对此均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再比如,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尚没有法律条例对其给出具体规定,这也导致各部门只能放任“钻空子”的人。另外,对送餐车、外卖车等乱停乱放这一新出现的普遍性问题,也没有对应的法律条款作出详细规定。

    汪伟:从我参加文明交通劝导了解的实际情况来说,美的城片区乱停乱放也有其不得已的原因。一是新小区建设之初,车位配比不足,如今不少家庭都有两台车,的确没有地方停。其二,因为车位不充足,造成车位价格普遍较高,业主难以承受高价车位,于是选择将车停在机动车道旁。

    金标: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机动车驾驶员须考得驾驶证才能上路,是经过了系统的法律法规学习的,而摩托车和电动车驾驶员参加交通法律法规学习的则较少或没有;另一方面,我市针对机动车和摩托车的规范基本是采取专项交通整治的方式进行,松一阵紧一阵,没有明确长期的管理办法。

    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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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开展:对文明交通的宣传督促规范,一直在做

    目前,我们各职能部门也一直在抓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整治,从最近一段时间大家的整治行动可以看出,的确有一定的效果。我们对此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

    丁奇志:对城市文明交通的宣传督促,我们一直在做。比如,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力量,引导更多志愿者团队参与交通劝导,在上下班早晚高峰期,组织了全市多支志愿者队伍开展交通劝导。我们督促城管、交警等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行动。

    朱胜华:以前,对违法停放在人行道上的车辆依法采集信息无法和交警共享,车主会“钻空子”,根据城管和交警不同区域执法,车主两头停。自2020年上半年人行道违停信息并入交警处罚系统以来,累计处罚车辆286946台,月均8198台,比上线前增长约14倍,人行道车辆乱停现象逐年好转。4月22日以来,我们两级城管联合交警,对圆方路、贺家土路等违停情况较严重路段开展了15次左右的专项联合执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金标:我驾驶T60公交车,行驶路线涉及城区主干道。文明行车,对公交车驾驶员来说,是要落实到每一次行驶过程中。公交车上的智能系统,可监测行车过程中的轨迹和状态,对礼让斑马线、到站停车等情况可随时查看现场情况,是不是文明行车了,一目了然。公司对文明行车出台了细则,赏罚分明,让我们在行驶过程中,养成了文明行车的自觉习惯。

    邓子青:目前,全国多地出台了《文明促进条例》。去年,我市开始着手这一项地方立法。去年8月,我们作为市立法联系点,参与到《株洲市文明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中。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集中调研、收集意见阶段。

    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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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远建议:干部群众要做监督者,也要做建设者

    改善城市交通不文明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短期内取得了不错效果。从长远看,还要做哪些工作呢?

    丁奇志:我建议,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起好带头示范作用,比如宁波开展的“文明出行”系列活动,不仅公务车要在显著位置张贴文明出行宣传标语,公职人员私车也要张贴宣传标语,起带头示范作用。另外,可释放更多停车区域,比如梳理城市中的闲置地块,建成公共停车区;提倡机关事业单位在周末向市民开放停车;建议小区开辟快递、外卖等非机动车停车专区;充分利用商业停车场、开发小区停车位。

    江余生:首先要向市民开展文明交通行为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其次是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同时,加强多部门协作,大力整治交通秩序,并强化社会监督。

    朱胜华:车辆保有量每年都在增长,而老城区的基础设施短期内无法得到根本完善。要改善人行道违停情况,我觉得首先要加强宣传,在一些停车紧张的区域,呼吁市民尽量乘坐公交车出行;堵不如疏,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人行道划出一定区域的停车位,确保车辆停放有序。

    邓子青:针对外卖车、送餐车监管的空白,建议强化外卖企业和快递公司的源头管理。不对快递员和外卖小哥个体进行处罚,而是对他们所在的企业进行处罚。同时,要求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对外卖员和快递员的交通安全培训。相信《文明促进条例》的出台,对城市文明有积极意义和促进作用。

    汪伟:志愿者们经常讨论美的城片区车辆乱停问题的解决之道。我们注意到,该片区还有尚未开发的空地,是否可以建一个简易的公共停车场,收取较低的费用,缓解这一难题。

    金标:对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设置摩托车、电动车专门车道,不占道行驶;常态化管理摩托车、电动车,确保其规范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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