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即交证”本月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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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张威 通讯员/曹雁) 近日,我市出台《株洲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市本级从今年5月1日起,各县市区从7月1日起,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目前,全市已有26个项目3.7万户业主实现“交房即交证”。

    我市作为“交房即交证”服务举措首创城市,这一看似简单的动作,需要规划、土地、建设、房地产交易、税务、金融、不动产登记全流程业务协同联动,更需要政府职能部门、银行和房地产企业共同努力。本次《方案》新规的实施,将更加规范和稳定房地产市场,构建化解房地产办证遗留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求更严,从预售许可时就能体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方案》要求完善标准化预售合同范本,属“交房即交证”实施范围内的商品房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表明“系‘交房即交证’项目”;全面实行预售合同网签备案,明确“已办理好买受人的不动产权证”作为商品房交付必选条件。

    在竣工验收阶段,《方案》明确住建部门作为竣工联合验收牵头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做好竣工验收前各项工作,没有竣工验收备案,一律不得交房。

    为确保房、证如期到手,规划、用地和消防验收将纳入建设过程联合监管,在建设过程实时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指标核实相关数据,在过程中及时纠偏,减少验收时整改工作量,保证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一次性进件,限时办结。

    《方案》中对交证流程进行整合再造。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协同办理,实现同步申请、一窗受理、并行联办、实时共享,并将预告登记和转移、抵押登记合并申请,实现“预告登记转本”智能化。

    在办证环节中,房产企业在预告登记时采取同步收集新建商品房转移、抵押登记的相关材料。不动产首次登记(俗称总证)和转移登记(俗称分户证)均可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简而言之,就是市民在购买商品房后,可以在家中坐等房、证到手。”上述负责人介绍。

    此外,为实现存量和增量两手抓,做到机制不散,协同发力,《方案》中明确由市集中化解房地产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存量历史遗留问题办证的集中化解和“交房即交证”工作,有效解决房地产办证存量问题的同时遏制增量问题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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