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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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攸县利木冲矿业有限公司职工洪合良等12名擅自离岗人员,请在登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速与单位联系,逾期不与单位联系,单位将视其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来矿进行离岗健康体检。具体名单如下:

    洪合良430223196907200717刘开云430124196310126471罗鹏430724198912275011毛建甲432503198709225712王志军43012419720319553X周礼华432522197909305834洪凌祥430223198004120715杜仁华430223197004070717洪国旺430223197002220718洪英明430223196402230734刘德文430223196703280719刘四清43022319740514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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