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及相关补贴申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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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邓伟勇) 5月6日,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联合发布公告,株洲市2022年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重点产业企业自培博士补贴申报已启动。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坚持贡献导向、单位推荐、择优认定

    此次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对象是在株洲市用人单位工作,具备《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2022年版)》中A、B、C、D、E类人才相应的基本条件。

    全职工作人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株工作满1年以上,业绩贡献突出。其中,中国籍人才要求人事关系转入株洲的所在单位;外国籍人才必须每年在株洲工作6个月以上。

    柔性引进人才要求与用人单位以项目、技术合作的方式签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及义务,年度内累计在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且工作成效显著。

    ●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全职最高200万元、柔性最高30万元

    根据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条件,申请人应为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来株工作,具备《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2022年版)》中A、B、C、D、E类人才相应的基本条件。

    其中,全职引进对象应是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精尖科技人才不限年龄),首次来我市工作,与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或科研院所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在株工作满1年。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全职引进的A、B、C、D、E类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按5:3:2的比例分三年发放。柔性引进的A、B、C三类人才分别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8万元、5万元柔性补贴,每人享受期限不超过三年。

    ●企业自培博士补贴:一次性补贴3万元

    企业自培博士补贴的申请人应为我市重点产业企业从事技术研发的人才,在株工作3年及以上,由用人单位送培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与本市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申请人取得博士学位的时间应为2021年8月6日以后。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企业自培博士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3万元,通过社保卡发放。

    ●5月17日前完成申报

    此次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和企业自培博士补贴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6日至17日。

    市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集中向市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其他单位,向所在县市区人社局申报,县市区人社局汇总相关资料,经同级人才办初审后,集中报送市人才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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