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如约而至,一批关系你我生活的重要新规也将从5月起正式施行。明确职校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普校生有平等机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看一看,哪条你最关心?
职校生与同层次普校生机会平等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本法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
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
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近年来,电子烟受到不少年轻人追捧。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办法规定,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由原来的城乡区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与此前的司法解释相比,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修改为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这将改变以前对城乡不同户籍身份的居民认定赔偿数额差距较大的情况。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