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4月22日B4版),我们重点介绍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常见欺诈骗保行为。其实,参保人员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等行为,都涉嫌欺诈骗保。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将医保基金视作“唐僧肉”而发生的欺诈骗保行为,最终损害的是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为此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建立了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最高奖励达到10万元。
参保人员
常见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曾经有参保人从药贩子手中购买住院假发票并返回参保地报销,后被人举报,经查证最终因构成诈骗罪被依法处置。
具体来说,参保人员常见欺诈骗保行为包括:
1*********进行举报投诉。
3.写信举报。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株洲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和法规科(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