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马文章 通讯员/杨洋) 针对“多合一”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我市将动真格进行整治。日前,记者从市安委会获悉,从即日起到今年9月底前,全市将集中开展生产、储存、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电动车“占楼”充电、乱搭广告牌等7大类违规行为都将受罚。
据悉,此次行动的整治范围包括具有生产、储存、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的村(居)民自建房及住宿人员3人及以上的沿街“多合一”商铺。其中,以具有生产、储存、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村(居)民自建房为重点整治目标。
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生产储存经营租住自建房业主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对房屋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改,消除火灾隐患。整治期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将依法开展综合治理,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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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治理7类情形的风险隐患问题:
(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自建房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沿街“多合一”商铺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的。
(二)用于生产、储存、经营的自建房及沿街“多合一”商铺,其居住区域与生产、储存、经营区域未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实行完全防火分隔的。
(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自建房室内、沿街“多合一”商铺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的;自建房室外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与自建房建筑外窗、安全出口距离小于2米的。
(四)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其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的。
(五)自建房、沿街“多合一”商铺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六)租住类自建房、沿街“多合一”商铺内设置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
(七)违规使用炭火、电取暖器具取暖的,在房内熏烤腊制品的,违规使用“环保油”作为燃料的,违规存储使用液化石油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