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作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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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元区群丰镇合花社区大塘组村民黄英,因个人保管不慎将株集用(2003)第B2278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特此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株洲市天元区自然资源局群丰中心所

    2022年4月26日

    招租公告

    株洲市恒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现有荷塘区新华东路戴家岭三村13栋1楼门面(建筑面积216.48㎡)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租赁价格面谈。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073325826

    地址:石峰区清霞路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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