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化全域建设海绵城市 株洲为全省“作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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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吴楚) 株洲城建史又添新刻度!4月28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株洲成功入选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下一步将与长沙同时被推荐申报今年的国家级试点。

    全省10个市县参与竞争性选拔。经省住建厅、财政厅、水利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综合评议后,株洲市、醴陵市、长沙市、浏阳市一同成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

    入选后,株洲市将获得省级奖补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海绵型公园绿地、城区水系治理、管网排查与修复等海绵城市建设。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建设海绵城市对于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其实,市民对海绵城市并不完全陌生。在石峰区环保大道,透水混凝土让人行道“会喝水”;在株洲经开区学府港湾小区,系统收集雨水用以喷泉、保洁;在天元区万丰湖公园,调蓄系统让整个片区的水生态处于平衡状态……

    株洲此番入选,可谓“十年磨一剑”。2012年建成首条海绵型道路云龙大道至今,株洲在全省率先推行海绵城市规划管控《告知承诺工作制》,先后出台海绵城市60余项政策性文件。

    目前,《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已纳入人大立法计划。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株洲市共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216个,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43平方公里。其中,万丰湖、湘江风光带等成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老区将以问题为导向,统筹洪涝治理、污水提质增效,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新区将以目标为导向,在城市开发、项目规建管全生命周期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市住建局局长何安国表示,下一步,我市将以这次入选省级示范城市为契机,继续申报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争取中央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为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城市更新提供更多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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