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笼换鸟”逼出土地“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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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闲置土地不能“晒太阳”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张威)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建立全市国有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工作机制的通知(试行)》(下称《通知》),建立国有建设用地增量供应与存量处置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切实盘活存量国有建设用地资源,提高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此前,我市长期以来粗放式的土地利用方式,形成了量大面广的存量建设用地。因此,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已成为土地管理利用中的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土地利用效率。

    针对这些问题,此份《通知》给出四剂“良方”:

    完善约束机制。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报批和供应环节严格把关,先分用途按比例处置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才能报批和供应新增建设用地。各产业园区在工业用地报批或出让时,应按1∶1的比例处置存量土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各市县区属国有企业在商住用地报批或出让时,应按增量和存量2∶1的比例处置存量土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自持出让土地)。

    设置负面清单。对未达到耕地保护目标、违法用地处置不力的责任主体建立负面清单,报省厅暂停经营性建设用地报批和土地供应(省、市重点项目及产业项目除外),至相应指标达到要求后恢复。

    新增激励机制。根据《通知》,市资规局负责每半年对各产业园区、市县区属国有企业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处置情况进行考核。对存量土地处置措施得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高,处置率排名前三的,将分别奖励用地指标200亩和供地指标200亩。对存量土地较多且消化效果不明显,处置率排后三位的,将核减该区域下一考核期相应规模用地指标和供地指标。

    此外,市资规局还将会同发改、工信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增存挂钩”工作相关问题。

    “增存挂钩让闲置土地不再‘晒’太阳。”市资规局相关负责人举例道,例如,某园区要新增报批工业用地,算上地价及相关费用要100万每亩,但是通过对内“挖潜”的方式,在园区内找企业协商回购土地,其费用将远低于成本价格。

    盘活园区土地存量,解决企业用地期盼,降低新增用成本。实行国有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工作机制,从土地供给端发力,倒逼各责任主体进一步盘活国有建设用地存量土地,将形成节约优先的绿色发展导向。

    近年来,我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有关要求,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让大片闲置土地得以高效利用。但不容忽视的问题是,长期以来粗放式的土地利用方式,形成了量大面广的存量建设用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仍将继续进行。

    节约集约用地,规划要发挥好整体控制作用。各类与土地相关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规划要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科学确定城市定位、功能目标和发展规模,精心做好城市设计,既要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又要避免摊大饼式的无序扩张。

    节约集约用地,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积极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以及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意识,把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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