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钓鱼?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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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法人员劝导非法垂钓者。 通讯员/供图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俞强年 通讯员/王敏) “这里是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钓鱼!”3月9日,石峰区河长办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街道办,在湘江沿岸开展保护母亲河守护一江碧水的巡查行动,对沿岸发现的非法垂钓进行劝导,对存在的“四乱”问题进行整治。

    湘江是株洲人民的母亲河。位于白石港位于石峰大桥的水域,属于我市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尽管这一段河岸线索上设置了“禁止垂钓”有标志牌,提醒市民保护水源,但仍有市民无视旁边标志牌的存在,正握着竹竿在钓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执法人员在这一地点发现非法垂钓人员20余人,现场责令停止非法垂钓,并进行劝导教育,告诫钓鱼爱好者不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钓鱼,共同保护辖区饮用水源地环境。

    “今后,联合执法行动将常态化开展,巡查、制止可能污染饮用水源水体的活动,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执法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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