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实施年余
株洲离婚登记同比降近四成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谢嘉 通讯员 李娜)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其中,关于30天“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引发诸多关注。 如今,实施“离婚冷静期”制度已一年有余,对全市离婚登记影响如何?3月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2021年全市离婚登记人数创近10年来历史最低,同比降幅近四成。
市民政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人数为7100对,随后几年,全市离婚数据呈现逐年增加趋势,至2019年,我市离婚登记人数达到了9372对,为历史最高。
2020年,我市离婚登记人数回落,共有9024对。而在2021年,我市离婚登记量出现大幅下降,为5481对,此数据创造了近十年来历史最低纪录,比2020年减少了3543对,降幅近四成,下降比例为近十年来历史最高。
2021年全年,全市申请离婚登记人数为9332对,办结5481对。从数据上看,“离婚冷静期”对减少冲动离婚,有一定的效果。
另悉,2022年1-2月,全市共1600余对夫妻走进了“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