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政府平台公司 投融资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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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吕永烁

    一、2021年以来的融资形势变化

    对融资渠道进一步紧缩。一是银行对政府平台公司基本暂停了流动资金贷款的项目审批,基本无借新还旧融资品种;二是新发行的直融产品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偿还此前已发行的直融产品到期本金,不能用于偿还利息和其它债务。

    对融资主体进一步限制,对于有隐性债务的政府平台公司,受到了融资的限制。一是大部分信托机构明确要求信托融资主体必须为无隐债主体。二是在直融产品方面如三年期美元债,国家发改委的审核标准之一公司必须为无隐债主体。

    对融资项目提出了新要求。一是项目性质,要求为市场化经营性项目;二是项目还款来源,土地出让收入不能高于30%;三是贷款资金使用,不能用于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方面;四是要求市级政府出具该项目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函。

    二、未来发展的政策机遇

    保险资金投资门槛降低,为政府平台公司融资提供了新渠道。2021年12月银保监会印发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领域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对于保险资金在股权投资和非标债权方向进行了大幅度放松。其中对于基础资产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评级要求为不低于AA,有利于平台公司在项目建设和债券发行方面争取保险资金。

    平台公司债务化解问题进一步明晰了思路。2022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提出的化债思路是建立在发展的主旋律之上,揭示了未来地方政府债务化解的核心思路是“发展与解决问题”的组合拳,而非单纯的挪腾置换。对于平台公司未来在债务化解和项目投资具有清晰的指引作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大力推广,为平台公司拥有的大量商业属性的重资产实现资产证券化提供了出路。

    三、发展建议

    改变思维,要把土地作为政府平台公司出产的产品来定义,强化产品销售的市场化属性,弱化招商引资的行政化属性。公司销售产品必须是主动出击,并且有具体量化的考核销售指标,而政府招商引资则可以在被动接受和主动出击中摇摆。

    创新土地二级开发模式,提升土地附加值。充分利用资源组合方式探索新型开发模式,如公司土地资源+施工央企EPC+头部房地产企业品牌号召和专业化团队运营,三方在优势互补的情况下进行联合开发,有效解决平台公司土地出让难、房地产开发运营人才缺乏的问题,同时也解决房地产企业融资难和拿地资金紧缺的问题。

    围绕片区开发产业定位,大力建设高标准厂房和企业总部,达到一流园区的硬件水平,筑巢引凤。通过厂房、企业总部租赁和园区运营等收入来增强政府平台公司造血功能。前期园区建设可以通过银行贷款融资,运营后可通过公募REITS实现资产证券化,有效解决园区开发建设、运营中的融资问题。

    立足政府平台公司自身开发的园区做活金融文章。一是设立中小微企业创投基金,专注于培育、孵化区内的中小微企业,强化内生动力,实现园区运营由传统的“物业租赁模式”向“投资共生模式”的转变。二是设立符合园区开发要求的产业基金,实行“基金+产业”招商引资模式,发挥金融杠杆、市场主体、资本运作、资源集聚的作用,引进符合园区产业政策的优质创新型企业,吸引和带动上下游更多成长性企业落户园区,实现产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作者单位:市云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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