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从今年1月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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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22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资金在全国范围内互济余缺,有利于发挥基金的规模效应,增强支撑能力。这项工作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据余蔚平介绍,目前,财政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相关配套文件,测算资金调拨规模,合理调剂地区间基金余缺,加强对地方实施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调整完善政策举措。

    在同日召开的人社部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亓涛说:“全国统筹制度实施后,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当期余缺进行调剂,用于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这就在制度上解决了基金的结构性矛盾问题,困难地区的养老金发放更有保障。”

    据亓涛介绍,至2020年底,各省份实现了基金省级统收统支,解决了省内地区间基金负担不均衡的问题。但是,由于我国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年龄结构等存在差异,各省之间养老保险基金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一些省份基金结余比较多,但一些人口老龄化程度比较重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压力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尽快实现全国统筹,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基金。

    “全国统筹制度实施以后,将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分担机制,中央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不会减小,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将更加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都将进一步压实。”亓涛说,通过加强对养老保险政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保障能力,更好地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3亿人。2021年,我国同步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据财政部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4.8万亿元,可支付月数在14个月以上。“基金整体上是收大于支,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有保障的。”余蔚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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