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以高质量数据服务株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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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株洲统计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以高质量的统计数据服务株洲高质量发展,为落实“三新四高”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统计法治重大意义

    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统计系统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推进株洲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经济运行温度计、晴雨表、指示器和风向标的作用,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变化,为株洲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数据。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开创株洲统计事业新局面的必由之路。精准反映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短板弱项,监测评价重要战略实施情况、重大风险挑战应对成效、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监测“三新”经济、数字经济、民营经济等发展状况,大型普查调查,都需要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做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并长期坚持。

    二、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工作职责

    指示批示落实落细。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分别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统计的重要文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出台我市相关文件。两级统计机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出台20多个配套文件,从体制机制上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在株洲落地见效。

    普法执法扩面扩效。抓住“关键少数”,把握“重要时点”,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知晓面。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近年来共处理统计违法单位58家,达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

    监测服务精准精细。开展高质量发展、“三高四新”、长株潭一体化建设等重点领域监测;开展“三比三看”“五好园区”和全面小康等重点工作监测;开展“3+3+2”产业体系、“三新”经济等重点产业监测。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及时发布解读数据,提供优质统计咨询服务。

    数据质量提高提升。在全省率先实施县市区主要统计指标公开评估认定制度,打造“阳光统计”。实施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程,健全数据质量全流程监管机制,利用“四位一体”监管平台对企业数据质量进行核查。持续开展“五查五看”、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等专项整治行动,按季通报数据质量情况,对排名靠后的县市区进行警示约谈。

    普查调查有质有序。严格遵守普查条例,严格执行普查方案,高质量完成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真实、全面、准确反映市情市力,“四经普”和“七人普”工作均获国家级先进集体。及时发布普查公报,深度开发普查数据,为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供数据支撑。

    三、坚持守正创新,全面推进统计法治纵深发展

    全面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主动担负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各部门落实防惩责任,履行部门统计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将防惩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工作监督内容,开展防惩责任制专项检查。

    全面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改革要求,出台我市统计现代化改革方案,巩固GDP统一核算等重点领域改革成果,建立健全“三新经济”、碳排放、数字经济等领域统计方法制度。持续开展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对数据生产全流程、全方位进行质量监管。实施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确保源头数据可靠可信。

    全面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推动出台我市的实施方案。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统计局《关于加强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统计局工作协作的办法》,推进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融合、相互协调。发挥统计监测和评价作用,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实施统计监督,对经济社会和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及时如实反映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全面净化统计生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三类人员”的学法守法用法,做到学统计懂统计用统计,牢记6个“不得”,坚守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底线,杜绝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调查等统计违法行为。认真开展统计执法监督,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对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力度。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作假的法治震慑。

    (作者系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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