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78岁的老农民,平生不做亏心事,乐于行善助人。回顾平凡的一生,有一件事情值得我骄傲,我觉得可以传之于子孙。
那是1978年,我担任茶陵县红色农场一分场五组会计。当时实行工分制,农民每天辛苦劳动,记工分,到年底按工分结算分红,先由场部开出支票到乡信用社领款,再分给各家各户,工分多钱就分得多。大家劳动一年,终于钱落口袋,都欢天喜地,准备办年货过年。突然,发生了一件大事。
原来,乡信用社盘点对账时发现少了1800元,女出纳员可能错把两千元当作两百元发了出去。在上世纪七十年代,这1800元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对一般农民来说,是一笔“巨大”的钱财。女出纳员急哭了,县农业银行行长亲自出马,判断这笔款可能错发到红色农场,就驻扎在场部,他说:“这是全县第一次错发现金案,不破此案不能回家过年。”当时嫌疑指向了纸厂,纸厂出纳周头生被控制住,追问盘查,他矢口否认。三天没有着落,问题解决不了,周头生也不能回家。
年二十八,离过年还只有两天了。我想,我组也去信用社领过钱,群众分红后我还没有与出纳对过账,钱莫非错发到我组。我和出纳一对账,果然钱落到了我组。我二话不说,立刻把钱送到了场部。行长非常高兴,女出纳员更是喜出望外,她紧握我的手,说:“周会计,好人啊!要不是您大公无私把钱送还国家,我那四间破房子也抵不了这笔钱呀。”说着,她的声音哽咽,眼眶里闪现了泪花。周头生保住了清白,银行向他赔礼道歉,放鞭炮送他回家,我心里感到十分爽快。
第二年,场部召开了三级干部扩大会议,在大会上,县农业银行派人来表彰我和我组出纳。奖励的物品分别是一块镜匾。我的上面写道:周庭辉同志,无私奉献,维护国家利益。这一奖品,我一直珍藏至今。
我现在把这件事写了出来,想让后代子孙们知道,做善事,留美德,是人一生中最快乐的事。我希望子孙后代能够继承这一笔珍贵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