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财政资金将接受“四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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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邓伟勇 通讯员/陈伟华) 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2月16日,记者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上获悉,经过前期筛选,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经费等4项财政资金今年将接受预算绩效监督“四评”。

    上述4个项目包括: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经费(主管部门为市科技局)、经济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为市工信局)、污水污泥处理运行费(主管部门为市城管局)、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主管部门为市教育局)。“四评”包括:单位自我评估、财政综合评价、审计评价、人大审查和民主评议。

    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工委负责人介绍,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监督“四评”工作,是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重点工作之一。接受“四评”的4个项目在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确定。这些项目都与“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高度关联,且受到群众关注。

    我市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原则,自2018年试点以来,相继对农田水利、现代服务业发展、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等25项财政资金开展绩效“四评”监督,形成了单位、财政、审计、人大联动的监督闭环,逐步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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