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王芳 通讯员/李潇涛) 提高租房提取限额、支持省外购房提取、支持生育政策贷款……昨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响应中央政策,打破壁垒,取消限制,发布涉及提取、贷款等9大类别的调整政策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征求意见稿将面向全社会征集意见,经政策合规性审查备案,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集体决策后拟于4月1日起执行。
20余位缴存单位代表出席了此次征求意见会,对于拟调整政策大家一致表示支持与认可。中车株机公司代表彭华表示,这次政策调整深得人心,为企业发展助力,为企业留住人才助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把实事办在了老百姓的心坎上。
提取政策
涉及四大类,支持省外购房提取
提高租房提取限额。缴存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住房且租房自住的,每年租房提取限额由单身7200元已婚职工夫妻合计10000元提高至15000元,政策放开后,不再区分单身与已婚职工。
取消面积提取限制。取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套内面积大于180平方米的商品房及偿还上述房屋贷款本息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支持省外购房提取。在湖南省外购买自住房的,可申请办理购房提取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其中购房凭不动产权证且在出证1年以上、2年以内申请提取。
延长两项提取时限。在考虑风险可控和广大职工需求的前提下,职工自建住房,在建设规划许可相关证明出具之日起2年内未申请提取的,可在新建住房竣工3年内且不动产证出证1年以内申请提取;职工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在结清之日起3个月内调整为1年内申请办理提取。
贷款政策
涉及五大类,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80万元
支持生育政策。按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
提高贷款额度。单缴存职工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株洲市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80万元。
降低首付比例。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低至30%。
推进异地贷款。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申请贷款,可享受与本市缴存职工同等待遇,即取消异地贷款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本市户籍限制;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
放宽“按月对冲”。取消“对冲生效后,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月缴存额的12倍时,即中止对冲协议”的限制。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月30日。反馈电话:28685581;28685585;反馈邮箱:office_zzgjj@126.com。